关于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相关工作培训的通知各有关农机产销企业:为贯彻落实农财两部和北京市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有关部署要【详情】
涉及的产品品目包括辅助驾驶(系统)设备、农用北斗作业监测终端,涉及以上两类设备的相关企业,已在北京投档或拟在北京投档的,请按要【详情】
2022年12月21日(含)前已购置的机具执行原补贴标准,购置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详情】
我厅组织专家开展了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自主投档机具信息第五批形式审核工作,现将形式审核结果进行公示。【详情】
受疫情影响,现将形式审核结果及意见予以公示,通过1518个、不通过81个,详见附件。【详情】
根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要求,现就“国四”农机产品自主参与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详情】
确定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归档产品,现予公布。【详情】
请涉及企业接到通知后,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于2022年12月23日前将自查整改书面报告报至我局,并进行书面约谈。【详情】
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国四”农机产品参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晋农机鉴函〔2022〕12号各有关农机企业:根据【详情】
云农通告〔2022〕第28号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详情】
关于《贵州省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第七批归类归档产品信息》的公示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的要求,【详情】
关于对2022年第四批农机购置补贴通过形式审核投档产品信息的通告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辽宁省农机购【详情】
公示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至22日,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通过纸质或传真向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反映,所反映的意见要真【详情】
在执行之日(含)后购置的机具(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按新补贴标准执行。【详情】
做好农机排放标准升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工作,现就国四农机产品自主参与补贴机具投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情】
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补贴申请办理时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详情】
省局决定于12月19日—12月23日对补贴咨询投诉电话和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核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详情】
决定取消5个企业12个产品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格。【详情】
对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农机补贴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购机发票日期为准),补贴申请办理时限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详情】
审核通过的产品897个(见附件1),初审通过但需开展实地演示评价的产品6个(见附件2),初审通过但需对可靠性报告进行形式审核的产品72【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