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对上海市2022年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投档产品(国家补贴范围部分)中形式审核结果不予归档产品进行了调查核实【详情】
进一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更加便捷高效实施,提高农户购机补贴资金申领满意度,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详情】
根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要求,现就国四农机产品自主参与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详情】
时间:12月15日上午报到及样机信息核查,15日下午及16日上午进行演示评价。【详情】
福建省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详情】
首次报送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前。【详情】
公示时间自2022年12月9日起至12月13日止。公示期间,如对企业的产品投档存在异议,请于12月14日前,通过寄送有关材料反映情况。【详情】
截至12月6日,全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13亿元已全部落实完毕,结算资金4.7亿元,结算进度37.6%。【详情】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委托12316金农热线对各地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详情】
2022年12月31日之后将不再受理2021年度资质到期产品的补贴申请。【详情】
现就国四农机产品自主参与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详情】
为做好农机排放标准升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工作,现就国四农机产品自主参与补贴机具投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情】
根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要求,现就国四农机产品自主参与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详情】
做好农机排放标准升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工作,现就国四农机产品自主参与补贴机具投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情】
经企业自主申报、形式审核、公示征求意见,确定甘肃省2022年第四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归档产品。现予公告。【详情】
根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要求,现就国四农机产品自主参与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详情】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23年5月31日为过渡期,2023年6月1日及以后生产并在集团申请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列入“三合一”办理范围的机具必须【详情】
审核通过产品725个(见附件1),未通过产品5个(见附件2),待修改产品157个(见附件3)。现将形式审核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详情】
对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办理时限延长至2023年5月31日。【详情】